场地尺寸:
长为37米,宽为28米。(可据实情为长35—40米,宽25—30米,其原则是长度大于宽度的长方形沙滩场地)。
场地标记:
两条较长的边界线叫边线,两条较短(有球门所在)的线叫球门线。四周均以标线(宽度不少于5厘米)标明。
罚球区:
平行于球门线8米交界于两侧边线的平行线为转罚球线(假设线,两端以场外标志标明),此罚球线与球门线之间的区域叫罚球区。
球门:
从球门柱和横梁的内沿计其宽度5.5米,高度2.2米。颜色为白色。
罚球点:
在罚球线的中点为罚球点。
角旗:
在场地的四个角上竖立,高度不低于1.5米的小旗。
角球区:
以角旗杆为圆心,0.5米半径的区域内。
中线:
平行于球门线的,将球场分为相等的两个半场的横线(假设线,以场外标志标明)。
中点:
在中线的中央点为中点(假设)。
采用国家标准4号球(即国际比赛用球)
气压:0.6—0.8个大气压力。
由裁判员决定比赛用球,未经裁判员允许不得换球。
1、比赛队员人数:
每队5人,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每队在场上比赛队员不得少于3人,否则比赛无效(其对方作3:0胜)。
2、替补队员人数:
3人。换人次数不限,被换出的队员可以重新换入参加比赛。被罚出场的队员不得替补,该队员也不能参加该场余下时间的比赛。
3、 换人程序:
替补队员先通知裁判员,经裁判员同意,在比赛暂停时,在边线的中央处先出场后进场。
罚则:
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将被警告由对方在中点罚间接任意球。
4、更换守门员:
任何场上队员可与守门员更换位置,但要通知裁判员,并在比赛暂停时进行。同时,更换比赛服装。
罚则:
如果未通知裁判员比赛继续,其位置不被承认,有关队员在死球时将被警告。
1、队员赤脚参加比赛,不得穿鞋,但允许穿短袜“护踝”或包绷带,不能带护腿板。
2、队员须穿颜色相同的比赛服装(上衣和短裤)。上衣须有鲜明的号码。
3、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或他人的装备或其他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4、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
1、每场比赛由主、副两名裁判员执法,都有相同的全部权力执行规则、指挥、管理比赛。当主、副裁判员判罚意见不同时,以主裁判判罚为准。
2、队伍(包括领队、教练、医生和运动员)进入赛场后,都在裁判员的管辖内,应绝对服从裁判员的指挥。
3、裁判员的判罚是最终决定。裁判员有权在比赛重新开始前改变自己原来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4、每场比赛在场外设一名值场裁判员。他的职责是协助裁判员在场外指挥管理比赛,如需要可替补裁判员上场执行任务。
1、比赛时间为24分钟,分2节,每节12分钟。
2、每节中间休息1分钟。
3、在每节比赛中,因换人、受伤治疗和其他意外等损失的时间应被补回。
4、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节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1、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第一节比赛的进攻方向,另一个队开球开始比赛。
2、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离开至少5米,直到比赛开始。
3、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即比赛开始。
4、开球不能直接射门得分。如此情况发生,将判为对方的球门球。
5、开球队员不能连踢,如有违反,将判为对方罚间接任意球。
6、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违例,则要重新开球。
7、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其程序是裁判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在此程序上违例则重新坠球。
当球的整体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和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时,比赛成死球,其他任何情况均视为比赛进行中,直至比赛终结。
1、当球的整体在地面或空中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此之前未违反规则,即为进球得分。
2、在比赛中进球数较多的队为胜者,双方进球数相等或均未进球,则比赛成“平局”。
在比赛过程中,队员可以选择场地内的任何位置。
队员何种犯规、如何判罚、相同于国际足联制定的“足球竞赛规则”第十二章。
其特别规定的有:
1、三牌制度,即黄牌、蓝牌、红牌。在一场比赛中,同一个队员第一次受警告裁判员示黄牌,第二次受警告裁判员示蓝牌,第三次受警告裁判员示红牌出场。
2、得蓝牌警告的队员即停止比赛2分钟离场座在替补席上,罚停时间到了,经裁判员许可,该队员可在边线的中间地方重新进场参加比赛。(可在死球或比赛进行中进场)被罚停2分钟的时间在一节比赛未完成,将延长至下一节比赛执行,除非二节比赛全部结束。
3、4秒发球要还求。在发任意球、点球、掷界外球、球门球、角球的时候,必须在4秒钟内将球发出,违者将视为超时违例被罚由对方在原地点罚间接任意球;如果是掷界外球、踢角球超时违例,则被罚由对方在原地点掷界外球。这一时间限制也包括守门员在比赛进行中用于持球不能超时4秒钟,违者也被罚由对方在原对方在原地点罚间接任意球。
4、五米距离要求:在发任意球、点球、掷界外球、球门球、角球的时候,对方队员必须退出5米以外的距离,违者将被视为不正当行为。被处予警告的处分,由发球队按原来状态重新发球。(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执行4秒内发球和退出5米距离的特别规定外,其他的均同国际足联制定的“规则”第十三章、十四章。
当球的整体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把球踢入场内任何方向。当球滚动比赛即为恢复。踢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而对方队员在球踢出前,应离球至少5米。踢界外球不能直接得分。
罚则:踢界外球的队员在拿到球后未能在4秒钟内将球踢出,则由对方踢界外球。
如踢球队员踢球入场后,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1、守门员以手掷球门球。
2、掷球门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而得分。
除执行4秒发球和5米距离的特别规定外,其他均同《足球竞赛规则》第十七章。
若比赛成平局,需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裁判员选定踢球点球的球门。
2、采用掷币方式猜中的一方先踢。
3、两队场上5名队员轮流踢5球。
4、如果两队踢完首轮5球后,双方进球数相同,则双方再派一名队员互踢球点球,直至双方踢球次数相等(不一定须再踢5球),而一队比另一队多进一球时为止。。
5、任何有资格参加踢罚球点球的队员均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6、以互踢球点球决胜负时,所有队员都应集中停留在非踢球点球的半场。
7、以罚球点球决定胜负时,不能换人。
2002年3月12日修订